(招標編號:CHDTDZ136/17-CL-012) 一、 招標條件 華電湖北發電 (生產物資類班車)2024-2025年度大宗物資集中采購(石灰石粒、粉批次)項目招標項目已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 2.2 項目規模: 本部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2024-2025年度大宗物資集中采購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4個標段,具體為:
我公司標書費發票為增值稅普通電子發票,招標代理服務費發票可選增值稅普通電子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紙質發票),投標單位可登錄華電集團 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開票信息登記”菜單中設置招標代理服務費發票類型;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查看及下載電子發票。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襄陽公司2024-2025年度脫硫用石灰石粒采購】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賁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全部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電集團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參與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 )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應為石灰石粒(粉)生產廠家,具有穩定的礦石供應渠道,需提供采礦許可證或礦石供應協議掃描件(需同時提供供應協議和供應礦廠的采礦許可證)。 8.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累計供應石灰石粒(粉)不少于2萬噸(石灰石粉標段對應為石灰石粉,石灰石粒業績不計算在內)。投標人列表給出累計供應量及對應的業績清單,每項業績均需提供合同業績掃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頁、簽字頁及供貨范圍)。累計供應量為根據發票、結算單、合同寫明的數量等能夠證明供貨量數據的累加,同一項業績的證明材料按種類只計入一次,不得重復計入。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或經銷商投標。 【襄陽公司2024-2025年度脫硫用石灰石粉采購】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賁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全部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電集團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參與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 )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應為石灰石粒(粉)生產廠家,具有穩定的礦石供應渠道,需提供采礦許可證或礦石供應協議掃描件(需同時提供供應協議和供應礦廠的采礦許可證)。 8.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累計供應石灰石粒(粉)不少于2萬噸(石灰石粉標段對應為石灰石粉,石灰石粒業績不計算在內)。投標人列表給出累計供應量及對應的業績清單,每項業績均需提供合同業績掃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頁、簽字頁及供貨范圍)。累計供應量為根據發票、結算單、合同寫明的數量等能夠證明供貨量數據的累加,同一項業績的證明材料按種類只計入一次,不得重復計入。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或經銷商投標。 【黃石公司2024-2025年度脫硫石灰石粉采購】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賁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全部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電集團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參與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 )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應為石灰石粒(粉)生產廠家,具有穩定的礦石供應渠道,需提供采礦許可證或礦石供應協議掃描件(需同時提供供應協議和供應礦廠的采礦許可證)。 8.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累計供應石灰石粒(粉)不少于2萬噸(石灰石粉標段對應為石灰石粉,石灰石粒業績不計算在內)。投標人列表給出累計供應量及對應的業績清單,每項業績均需提供合同業績掃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頁、簽字頁及供貨范圍)。累計供應量為根據發票、結算單、合同寫明的數量等能夠證明供貨量數據的累加,同一項業績的證明材料按種類只計入一次,不得重復計入。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或經銷商投標。 【西塞山公司2024-2025年度脫硫用石灰石粉采購】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賁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全部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電集團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參與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 )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應為石灰石粒(粉)生產廠家,具有穩定的礦石供應渠道,需提供采礦許可證或礦石供應協議掃描件(需同時提供供應協議和供應礦廠的采礦許可證)。 8.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累計供應石灰石粒(粉)不少于2萬噸(石灰石粉標段對應為石灰石粉,石灰石粒業績不計算在內)。投標人列表給出累計供應量及對應的業績清單,每項業績均需提供合同業績掃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頁、簽字頁及供貨范圍)。累計供應量為根據發票、結算單、合同寫明的數量等能夠證明供貨量數據的累加,同一項業績的證明材料按種類只計入一次,不得重復計入。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或經銷商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4.2 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的在招標會員區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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