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HNZB2023-01-2-187-01)
項目所在地區:海南省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核電開發公司海南昌江核電出力運行模式研究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1)投標人須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
(2)投標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3項及以上電網規劃研究或電力消納或核電調峰或接入系統等相關專題業績。業績材料須提供相關合同證明材料。(合同證明材料須至少提供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及能證明工作范圍等信息的頁面)。
(3)項目總負責人須具有至少3項及以上相關工作業績。團隊成員至少5人,其中不少于3人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