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鹽吉蘭泰氯堿化工 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項目監(jiān)理服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0702-2440CITC7399) 項目所在地:內蒙古自治區(qū)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鹽吉蘭泰氯堿化工 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項目監(jiān)理服務已由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施工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中鹽吉蘭泰氯堿化工 現有自備電廠裝機容量為2×135MW,燃煤自備電廠機組最小技術出力為額定功率的60%,即162MW,自備電廠的調峰空間為108MW。按《內蒙古自治區(qū)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版(試行)》相關要求中鹽吉蘭泰氯堿化工 自備電廠調峰空間為108MW,本項目按108MW風光儲一體化項目建75MW風電,33MW/41.25MWp光伏,16.2MW/32.4MWh磷酸鐵鋰電化學儲能。中鹽化工場內兩座220kV變電站無110kV電壓等級,考慮擴建一個220kV間隔,用于風光儲一體化項目接入,風光儲一體化項目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壓站,新建一回220kV線路 項目擬選場址位于內蒙古自治區(qū)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烏斯太鎮(zhèn),風電場址地處經度:106.58483038°,緯度:39.48253578°;光伏場址地處經度:106.59951017°,39.50426200°。 2.2招標范圍:勘察設計、監(jiān)造、供貨、拆除、安裝、施工前準備、地基樁基、土建、 安裝、驗收、調試、移交、投運、工程結算、保修等全過程監(jiān)理服務,包括質量控制、工期進度控制、造價控制、安全管理等全過程進行項目監(jiān)理并簽署驗收簽證;并協(xié)助參建方與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對接,辦理工程拆除、安裝、施工、調試、移交、投運、備案、配合完成工程后評價和工程報優(yōu)等相關資料編制、報審、審核、審批工作;本項目的項目管理,本項目的單項工程、整體工程質量評價等。(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服務期限:合同簽訂生效后至本項目竣工驗收完畢。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應為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2投標人不得為“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經營異常;(由招標代理機構統(tǒng)一查詢,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3.3投標人不得為《固定資產投資(含工程建設)項目供應商黑名單》及《生產經營性物資服務項目供應商黑名單》(中列入的企業(yè);(由招標代理機構統(tǒng)一查詢,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3.4投標人須具有電力工程監(jiān)理甲級(含)以上資質; 3.5投標人擬派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須具備電力工程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注冊執(zhí)業(yè)證書; 3.6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 |